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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治理指導意見》的通知
滄建〔2018〕94號
各縣(市)人民政府:
為進一步深入推進我市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提升環境治理水平,鞏固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成效,實現農村生活垃圾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治理,從根本上解決農村垃圾出口問題,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營造良好生態環境,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意見。請各縣(市)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并抓好貫徹落實。
滄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8年9月10日
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治理工作指導意見
為進一步深入推進我市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提升環境治理水平,鞏固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成效,實現農村生活垃圾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治理,從根本上解決農村垃圾出口問題,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營造良好生態環境,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改善民生,保護環境。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治理要圍繞改善和提高城鄉人居環境、降低生活垃圾污染,有效保護生態環境展開,努力構建城鄉統籌、結合實際、技術合理、環保達標的生活垃圾治理機制。
(二)統一規劃、因地制宜。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治理設施的設計和規劃,要與本地鄉村經濟產業發展規劃、自然地理條件、人口密集度、生活垃圾成分、性質和日產量等實際情況緊密結合,按照方便群眾、宜于清運的原則進行規劃建設。
(三)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農村生活垃圾治理要堅持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的原則,鼓勵和推廣垃圾分類收集、生態治理,鼓勵垃圾資源回收再利用。
二、目標任務
力爭通過垃圾分類治理基礎設施建設,大力推進垃圾分類治理機制建立,初步形成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及分類治理的管理和運行體系,先期以省定示范縣(市)任丘、海興為試點,在9月份開展試點工作,年底兩縣(市)全域鄉鎮、村莊完成推行工作;其他縣(市)結合實際積極開展試點工作。試點單位逐步建立起戶(組)分類、村(組)收集、分類處置,鄉(村)轉運、縣集中治理的長效機制,努力實現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的工作目標。
三、生活垃圾分類治理方式和設施布局
(一)治理方式
生活垃圾分類治理的原則是:分類治理和集中清運相結合,片區治理與就近簡易治理相結合。
1、片區治理
(1)戶分類:每戶農戶配置分類垃圾桶兩個,分別標注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在垃圾裝桶時進行初分。
(2)分類收集。由群眾自行將初分后的垃圾投放分類至垃圾生態治理池中或定時沿線收集的垃圾車。農村生活垃圾分為可回收利用垃圾(包括廢紙、廢塑料、廢玻璃、廢舊紡織物、廢金屬、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等垃圾)、可堆肥垃圾(包括餐廚垃圾、廢棄蔬菜、腐爛瓜果、糞便等易腐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包括廢電池、廢熒光燈管、廢溫度計、廢血壓計、廢藥品及其他有毒有害包裝物等垃圾)和不能回收利用、不易降解的其他垃圾,進行分類收集。建筑垃圾就地單獨收運、處置,不得進入生活垃圾收運處理體系。
(3)村(組)分類處置。垃圾生態治理池中三類垃圾(可降解垃圾、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由垃圾分類處置:對可堆肥垃圾,進行堆肥或經沼氣池處理后返田,發展生物質能源;對有毒有害垃圾,交由取得危險廢物處理資格的單位專門處理;對不能回收利用和不易降解的其他農村生活垃圾,進行無害化處理或轉運至鄉垃圾轉運站。回收垃圾交由再生資源公司收購或廢品收購站回收。對建筑垃圾,采取回填路面、作為再生材料等方式,進行再利用。
(4)轉運。將垃圾中轉站中的不可回收垃圾集中轉運至縣垃圾治理廠。
(5)集中治理。縣垃圾治理廠對不可回收垃圾進行集中科學治理。鄉衛生院、村衛生室和街道醫療機構的醫療廢棄物處理必須遵守環保標準要求,并嚴格執行《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盡量減少有害有毒廢棄物和帶傳染性廢棄物的數重,有利廢棄物的回收利用和處理,生活垃圾按一般生活垃圾處理原則進行處理。
2、就近簡易治理。在地域偏遠、交通不便的行政村設置垃圾分類池,垃圾收集分類后就近進行無害化治理和填埋。在河流和鄰近水源地附近不得搞集中填埋,防止污染水源。
(二)設施布局
1、建立村垃圾分類治理池、收集轉運站,配備垃圾清運員、垃圾分類員和垃圾清運車。在村人口密集處,根據實際設置垃圾分類治理池和分類收集轉運房。每村至少設置1個垃圾收集轉運地,人口密度較大或行政區域較大的村,可結合實際設置多個垃圾收集轉運地。原則上按照不低于每100戶配備1個垃圾分類治理池,不低于每500人配備分類治理員1名,不低于每100戶配備垃圾清運員1名。保潔員、分類員、清運員要分工協作、互為補充、相互聯動,村要結合實際,大力推行保潔員、分類員和清運員三位一體的工作模式,實行身兼數職,兼職兼薪;實行一崗多責保潔員、分類員和清運員既要負責自身的環衛保潔工作,同時要承擔環境監督、分類治理知識宣傳和鄉村道路安全監管的職責,實現人員減量化、職責多樣化的模式。
2、戶分類垃圾桶。按每戶2個分類垃圾桶的標準配置。
3、運輸工具配備。結合實際,在交通方便,地域較小、人口相對較少的村原則上配置人力或機動三輪垃圾收集車,巡回收集、清運;在交通便捷、地域較廣、人口相對較多的村,原則上配置小型垃圾收集車,巡回收集、清運;每個垃圾中轉站配置大型垃圾清運收集車,鼓勵采取對外承包、租賃、社會融資等靈活多樣、切合實際的方式解決。
4、可回收垃圾回收網點布局。鄉(鎮)根據實際可設置1座農村生活可回收垃圾固定回收站;在村布設固定或流動回收站,流動回收站1周至少進行流動回收1次;建立起分類員、回收站、回收中心的回收治理模式。
四、資金籌集
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治理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面廣量大,涉及千家萬戶,所需資金多。在基礎設施建設上,要按照政府主導、多元投入的原則,積極拓寬籌資渠道,探索市場化、社會化籌資的新路子,擴大資金來源,積極引導和鼓勵社會、個人捐資、出資,加快農村垃圾分類治理體系建設;在運行經費籌集上,縣(市)要結合實際制定詳細工作方案。
五、工作職責
按照屬地管轄原則,各級政府全面負責轄區內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治理機制的建設、運行工作;各級政府或責任單位負責垃圾保潔員、清運員、分類員的聘用、管理和考核工作。村(組)在各級政府的指導下做好垃圾分類治理設施的選點、建設工作。
垃圾分類員、清運員:垃圾分類員負責對分類治理池的生活垃圾每天進行分類治理;垃圾清運員負責每天定時清運、沿線收集農戶初分垃圾至垃圾生態治理池和至少每2天對垃圾生態池分類后的垃圾進行轉運。垃圾分類員和清運員共同負責將可降解池中堆肥垃圾清運至村(組)確定的生態治理區填埋治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高度重視。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治理機制的建設,是從根本上解決農村垃圾面源污染,推動城鄉環境持續改善的根本性舉措,是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治本之策,是今年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的中心工作。試點單位要將此項工作列入本單位當前的重要中心工作之一,及早謀劃,認真研究,扎實推進。行政村要充分發揮村民委員會的作用,把環境治理編寫進村規民約里,可通過簽訂門前三包責任書等形式,發動村民自覺參與生活垃圾治理,引導村民在參與中增強保護環境衛生意識,不斷提升鄉風文明程度和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綜合效果,確保工作得到有效落實,推動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再上新臺階。
(二)科學規劃,整合資源。各級政府、相關單位要結合自身實際,按照科學合理,節約高效的原則,對轄區內生活垃圾分類治理機制基礎設施進行規劃和布局,嚴禁出現閑置、浪費;在建設時,要與前期建設的各種垃圾房、池結合考慮、統籌安排,進行升級、改造,節約建設成本,提高使用效率,充分發揮作用。
(三)履職盡責,協作配合。垃圾分類治理機制建立工作涉及面廣,工作量大。各級政府、相關單位要切實按照工作安排,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嚴禁不作為;要加強溝通銜接,積極對接,強化配合,主動服務,整合工作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快速、全力推進工作開展,確保在既定的時間節點內全面、圓滿完成下達的工作任務。
(四)深入宣傳,廣泛動員。各級政府統一印制宣傳資料和手冊,加大垃圾分類治理工作的宣傳、引導;切實提高宣傳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普及垃圾分類治理的相關知識,切實提高群眾的知曉率;鄉、村通過群眾會、戶主會,深入宣講相關知識,引導廣大群眾積極擁護、自覺參與到垃圾分類治理工作中,營造良好氛圍。
(五)強化督查,嚴肅考核。各縣(市)政府對相關單位、鄉(鎮)村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考核;對工作遲緩、進展不力的單位進行通報納入年終工作考核;對因機制建設工作不力給本地和本地區農村垃圾治理工作帶來被動和負面影響的,將相關情況報送有處理權限的部門,對相關責任人嚴肅追責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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