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如下
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規范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農村生活垃圾的術語和定義,分類類別,以及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長效管理等內容。
本標準適用于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處理。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14554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
GB16889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
GB18485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
GB/T19095生活垃圾分類標志
GB/T31962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
GB50869生活垃圾衛生填埋處理技術規范
CJJ27環境衛生設施設置標準
CJJ52生活垃圾堆肥處理技術規范
CJJ90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工程技術規范
CJJ184餐廚垃圾處理技術規范
NY/T90農村戶用沼氣發酵工藝規程
NY884生物有機肥
NY1109微生物肥料生物安全通用技術準則
NY/T2371農村沼氣集中供氣工程技術規范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農村生活垃圾
農村日常生活、農戶家庭生活及生活性服務業產生的固體廢棄物,不包括農村的工業垃圾、建筑垃圾、醫療垃圾、農業生產產生的廢棄物、畜禽和寵物的尸體。
3.2四分四定
分類投放要定時、分類收集要定人、分類運輸要定車、分類處理要定位的農村生活垃圾處置要求。
4基本要求
4.1以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為目標,因地制宜、源頭減量、綜合利用、科學治理。
4.2以農村生活垃圾“四分四定”為原則,做到應收盡收,應分盡分,日產日清。
4.3以農民可接受、操作較容易、設施設備全、環境效益好為導向,實施長效管理。
5設施配套要求
5.1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和分類處理設施的布局、規模和用地指標應納入縣(市、區)相關規劃。
5.2鄉鎮(街道)應科學配置垃圾轉運站或垃圾處理終端設施,配備密閉的垃圾轉運車輛;建制村應合理配備分類垃圾桶、分類垃圾箱和分類垃圾收運車。也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配置垃圾收集、轉運和處理設施。
5.3村莊內的車站、公園、商店等公共場所以及文體活動設施場所的經營、管理單位,應按照CJJ27的要求配置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設施。
5.4農村新居建設及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應按照CJJ27和GB16889的要求配置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設施。
6分類
6.1分類類別
農村生活垃圾分為易腐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類,分類標志見附錄A。
6.2易腐垃圾
家庭生活和生活性服務業等產生的可生物降解的有機固體廢棄物。示例如下:
—家庭生活產生的廚余垃圾;
—鄉村酒店、民宿、農家樂、餐飲店、單位食堂等集中供餐單位產生的餐廚垃圾;
—農貿(批)市場、村莊集市、村莊超市產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殼、畜禽產品內臟等有機垃圾;
—村民自帶回家的農作物秸稈、枯枝爛葉、谷殼、筍殼和庭園飼養動物糞便等可生物降解的有機垃圾。
6.3可回收物
可循環使用或再生利用的廢棄物品。示例如下:
—打印廢紙、報紙、期刊、圖書、煙花爆竹包裝筒以及各種包裝紙等廢棄紙制品;
—泡沫塑料、塑料瓶、硬塑料等廢塑料制品;
—廢金屬器材、易拉罐、罐頭盒等廢金屬物;
—用于包裝的桶、箱、瓶、壇、筐、罐、袋等廢包裝物;
—干凈的舊紡織衣物和干凈的各類紡織纖維廢料等廢舊紡織物;
—電視機、冰箱、洗衣機、空調、電腦、微波爐、音響、收音機、計算器、手機、打印機、電話
機等廢棄電器電子產品;
—各種玻璃瓶罐、碎玻璃片、鏡子、暖瓶等廢玻璃;
—牛奶飲料紙包裝、泡沫塑料泡罩包裝、牙膏軟管、煙箔紙、方便面碗和紙杯等廢棄紙塑鋁復合包裝物;
—舊輪胎、舊密封圈和橡膠手套等廢棄橡膠及橡膠制品;
—桌、椅、沙發、床、柜等廢舊家具。
6.4有害垃圾
對人體健康或生態環境造成直接危害或潛在危害的家庭源危險廢物。示例如下:
—家庭日常生活中產生的廢棄藥品及其包裝物;
—廢棄的生活用殺蟲劑和消毒劑及其包裝物;
—廢油漆和溶劑及其包裝物、廢礦物油及其包裝物;
—廢膠片及廢像紙;
—廢熒光燈管;
—廢溫度計、血壓計;
—廢鎳鎘電池和氧化汞電池;
—電子類危險廢物等。
6.5其他垃圾
除易腐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以外的生活垃圾。示例如下:不可降解一次性用品、塑料袋、衛生間廢紙(衛生巾、紙尿褲)、餐巾紙、普通無汞電池、煙蒂、庭院清掃渣土等生活垃圾。
7分類投放
7.1投放要求
7.1.1垃圾分類收集容器應有蓋,應在顯著位置印制垃圾分類標志。
7.1.2每戶應至少配備易腐垃圾及其他垃圾2個(一組)分類垃圾容器并分類投放。
7.1.3易腐垃圾應瀝干水分后投放,蓋好垃圾桶。集中供餐單位的餐廚垃圾應單獨投放。
7.1.4可回收物應盡量保持清潔,清空內容物,避免污染。體積大、整體性強或需要拆分再處理的廢棄家具、電器電子產品等大件垃圾,應預約再生資源回收服務單位上門收集,或投放至指定的廢棄物投放點。
7.1.5有害垃圾應投放到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或有害垃圾獨立貯存點。
7.1.6其他垃圾投放至戶分類垃圾容器,或村分類垃圾投放點。
7.2管理要求
7.2.1建制村應建立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制度及分類投放管理臺賬,指導村民分類投放生活垃圾。設置垃圾分類投放點,并公告不同類別的生活垃圾的投放時間、投放地點、投放方式等。
7.2.2建制村應保持公共場所收集容器完好和整潔美觀,發現破舊、污損或者數量不足時,及時維修、更換、清洗或者補設。
8分類收運
8.1收運要求
8.1.1分類投放后的各類垃圾應分類收集、分類運輸。
8.1.2易腐垃圾應每日定時收運,由生活垃圾收運單位直接運輸至易腐垃圾處理站。集中供餐單位的餐廚垃圾應由政府部門確定的單位收運。收運單位應與集中供餐單位約定餐廚垃圾收運的時間和頻次,收運過程應符合CJJ184的要求,并及時清理作業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廢渣,保持餐廚垃圾轉運設施和周邊環境整潔。
8.1.3可回收物運輸至資源回收處理單位。
8.1.4有害垃圾由生活垃圾收運單位收集后,委托具有相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進行運輸。
8.1.5其他垃圾應每日定時收運,轉運至所屬區域的垃圾處理終端。
8.1.6收運過程應實行密閉化管理。采用非垃圾壓縮車直接清運方式的,應密閉清運,防止二次污染。
8.2管理要求
8.2.1分類后的垃圾由村收集、鄉鎮(街道)轉運,或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進行收運。
8.2.2生活垃圾收運單位應根據垃圾的類別、數量、作業時間等要求,配備相應的收集、運輸設備和作業人員。
8.2.3收集、運輸車輛應明顯標示相應的生活垃圾分類標志,并保持全密閉,具有防臭、防遺撒、防滲濾液跑冒滴漏等功能。
8.2.4生活垃圾收運單位應建立管理臺賬。
9分類處理
9.1處理要求
9.1.1易腐垃圾應因地制宜采用機器成肥、太陽能輔助堆肥和厭氧產沼發酵等方式進行處理。集中供餐單位的餐廚垃圾由有資質的企業統一處理。
9.1.2可回收物可由與主管部門簽訂購、銷協議的廢舊物品公司等定期收購并回收利用處置。
9.1.3有害垃圾應委托有相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進行無害化處置。
9.1.4其他垃圾轉運至所屬區域的生活垃圾焚燒廠或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進行無害化處理。
9.2處理模式
易腐垃圾及其他垃圾的主要處理模式見表1
9.3易腐垃圾處理管理要求
9.3.1由建制村(或多村聯合)規劃建設易腐垃圾處理站。
9.3.2運營單位應制定運行管理制度、安全生產制度,停電、設備故障、臺風暴雨等自然災害天氣應急預案,建立運行管理臺賬。運行管理人員和維護檢修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9.3.3垃圾處理站應設置臭氣處理設施、污水收集和處理設施。易腐垃圾處理設備應有產品合格證。
污水收集后納入管網的,應在處理站對滲濾液進行預處理,出水水質滿足GB/T31962的規定;若采用直接排放方式,應對滲濾液進行處理后排放,排放水質應穩定達到GB16889的規定。惡臭污染物排放應符合GB14554的要求。
9.3.4運行空間環境無臭氣、無污水、無地面垃圾,主體設備及附屬設備運行狀態良好,場地整潔。
9.3.5易腐垃圾處理如需微生物菌種,菌種應安全、有效,有明確來源和種名。微生物菌種的安全性應符合NY1109的規定。
9.3.6機器成肥、太陽能輔助堆肥產出的成品肥料,植物種子發芽指數應≥60%,發芽實驗方法見附錄B;糞大腸菌群數和蛔蟲卵死亡率應達到NY884的要求。機器成肥產出的肥料其他指標應達到表2和表3的要求。太陽能輔助堆肥產出的成品肥料重金屬限量應達到表3的要求。
10長效管理
10.1管理機制
10.1.1建立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責任制度,多級聯動落實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健全建制村、鄉鎮(街道)檢查和考核工作制度,定期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實施情況的檢查。
10.1.2以鄉鎮(街道)為主負責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設施、設備的長效運行維護管理;對保潔人員實行定崗、定位、定責的責任制管理,抓好日常工作的督查、考核。
10.1.3建制村應通過村規民約、實施獎懲措施等方式組織和引導村民開展生活垃圾源頭分類減量工作。
10.1.4逐步建立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第三方服務運行模式,鄉鎮(街道)負責指導督促第三方服務單位規范操作。
10.1.5鼓勵垃圾處理技術革新,利用互聯網、物聯網等技術,提升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處理智能化管理水平。
10.2宣傳教育
10.2.1村民委員會應通過宣傳欄、發放圖冊、上門指導、組織活動等方式定期開展農村生活垃圾“四分四定”的宣傳,提高村民主動開展垃圾分類的意識以及垃圾分類的準確率。
10.2.2主管部門應建立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宣傳教育基地。
10.2.3教育部門應把農村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分類、資源回收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等知識作為學校教育和社會實踐內容。
10.2.4各類媒體應開展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的公益宣傳。